大学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、非盈利性的团体,学院和大学利用它来帮助建立大学或学院的管理结构。他们也可以被称为董事会、董事会或访客董事会。这个团体是学院或大学的所有者。他们共同拥有决定如何完成学院或大学使命和目标的权力。他们的责任是确保履行这些职责,并以学院或大学认为适当的方式履行这些职责。

除了这些职责之外,大学委员会还对学院或大学的财务健康负责。他们的主要作用通常仅限于选择校长,以及批准学院或大学内的政策。校长每天负责学校的监督和职能。
大学理事会成员的数量取决于有多少章程和宪章的大小。学院或大学的管理文件通常包括历史、传统和学校的需要。每个董事会成员的数目可以完全不同于大学。
当涉及到国家和宗教学院和大学时,董事会可能不会选择所有的受托人,但是州长或附属宗教组织将会帮助受托人的任命和批准。独立的学院和大学偶尔会选择让一个人成为终身受托人。这只发生在受托人在前几年做了特殊工作时,他们被任命。

由于校董会是管理机构,各州已通过协调或合并委员会,以协助监督公立学院和大学的机构委员会。这意味着协调委员会作为一个额外的咨询小组或帮助管理。它们仅限于对策略和决策的审查,以及它们所能做出的建议。但是,他们不能批准或不赞成任何实际的董事会所做的事情。

议程的责任通常由董事会主席决定。他们与学院的校长合作制定议程。其他成员包括秘书或财务人员,他们与其他学校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。此外,在学校或大学中可能有多个董事会。这些包括学术事务、审计、建筑和场地、受托委员会、行政法案、财务、机构发展、投资和学生事务。每所学校的董事会都可能有不同的名称,但这是最常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