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是教育的构成性价值,它意味着教育要破除那些压制人的种种形式,为人的发展打开更多的可能性,以一种指导和帮助的方式,扩大每个人特别是那些长期被忽略的人的自由行动的范围、机会和条件,从而使他们能够为公共生活和个人生活创造更多的好方式。教给人如何获得自由、如何运用自由,如何做一个自由的人,是教育的内在精神,这与教育培养一个精神健全发展的人的理想是一致的,因为只有保护和鼓励自由的教育,才是一个健康的教育。

教育是人积极获得精神的有价值的成长过程,也是人形成自己独特的生活理想和完整人格的过程,它意味着人对自我创造的生活过程负有理解、判断、选择和实践的责任。如果教育本身以各种借口进行强制塑造,个人就无法担当这一自我创造的责任,因为他被当作一个没有自由意志和理性的被塑造者,他运用自己的理性进行判断和选择的机会被剥夺了,这种方式会抑制人的自主性,让人放弃主体性责任。

教育应教会每个人运用自由。自由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方式,做人就是去成为一个人,就是去实践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追求,这一过程是自由的,也是人之自由的表现。人所行使的积极自由,意味着人在获得

消极自由的条件下,实现自主、自治和自律。教育培养自由的人意味着引导学生自由,也就是说,引导人积极地运用消极自由而实现积极自由,即实现自主、自治和自律。这不仅是在道德教育层面,而且是在整体的教育层面。